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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妹嫁入国公府那日,以圣上亲写的手书,迫我出席。
我装病不得,硬着头皮步入庶妹的妆室。
后脚刚迈过门槛,身后咔嚓轻响。
门落锁了。
「嫡姐,我可算等到你了。」
庶妹从描了金山绿水的屏风后转出,恶毒地盯着我,「愿嫡姐被侯爷扫地出门,二嫁乞丐!」
「一辈子不孕不育,子孙满堂!」
话音甫落,永毅侯便踢门而入,一脸怒色。
「无耻淫妇,你居然连路边的乞丐都勾搭!」
「我侯府的脸面,都被你丢光了!」
乞丐?
什么乞丐?
我瞠目结舌,想辩解,却有越来越多的人围住我,言之凿凿。
「昨日,我亲眼瞧见,周家大小姐被乞丐摸了脚。」
「奸夫淫妇,有辱斯文!就该浸猪笼!」
所有人都信誓旦旦。
说我光天化日与路边乞丐苟合。
但怎么可能?
昨日我分明孤守佛堂,为病重的婆母祈福啊。
「我……我没有!」
众口铄金,我的反驳苍白无力,所有人的记忆都篡改了,有人甚至告诉我,婆母方氏,早在十年前就死了。
是我胡言乱语,死鸭子嘴硬。
「嫡姐也是一时糊涂,还请侯爷大人有大量,饶过她吧!」
庶妹吓得梨花带雨,跪地为我求情。
旁观者无不动容她姐妹情深。
「看在二小姐的面上,本侯饶你一命。」
侯爷冷冷盯着我,「你不是喜欢乞丐吗?好,本侯成全你。」
门口,奴仆们押着一个乞丐。
他满身癞疤,还缺了一条腿。
就这样,我嫁给了这位传说中摸过我脚的乞丐,黄十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