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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庭出来以后,我就跟着顾律师一起到他的律师事务所,来商量这个案子。到了那里,我们都坐下以后,我就问顾律师:“顾律师,你说现在怎么办呢?你看张玲玲提供了这么多的东西,又不承认钱是张旭出的了。我们要怎么办呢?“
“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盖房子的钱,只要我们能提供盖房子的钱就可以。“
“可是,怎么提供呀?那七万五,他们也不承认,那四万块钱也说没有用到盖房子上。张旭存到他姐姐名下多少钱我也不知道。”听到律师说要提供盖房子钱财的来源我就有点急了。
“先别急,我先算算”顾律师说着就把张玲玲提供的那一大堆转帐记录都拿了过来,开始一张一张的看,我一看这么多的东西,头都痛。看到顾律师一点一点的对着账目。我有些感动,也有些于心不忍的说:“顾律师,您辛苦了,要是官司赢了,我再多给你两千,让你凑上一万。”其实事后想想,我花的都是冤枉钱。这个官司是最简单不过的官司。只要能证明房子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盖的,就有我的一半。而张旭最开始已经承认了房子是他盖的。就足够了
其实我多少也懂一点。因为我特意的买了一本婚姻法的书看,现学现卖也差不多了。可是当局者迷。被张玲玲的律师提供的一堆假帐,再加上顾律师那一副认真为难的样子忽悠住了。以为有多难。
顾律师见我如此说,就对我说:“你放心吧,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帮你打赢这个官司的。”
“太谢谢您了。”我非常感激的说。
这时候顾律师又对我说,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去银行调取张旭的提款记录,要不然你没有听张旭的律师说他们不承认这个钱是张旭取的吗?“
“可是以前离婚的时候张旭已经承认了。“我说。
“现在人家不承认了呀。所以你得去银行提取证据,看到底是谁签的字。要不然,你就报警也行。”
报警这条途径我是不赞成的,我总怕这件事会让他坐牢,我再恨他,但是毕竟在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,我做不到那么狠心。尽管他对我够狠心。
“报警他会坐牢吗?”我有些担心的问顾律师。
“不会。你先上银行调一下再说,看看具体情况。然后我再好好的对对这个帐,看能不能对上。”顾律师建议。
“行,那我就先去银行。除了这个,我还要找什么证据?”我问顾律师。
“你就先去调取这个吧,别的你调不了,我得申请法院去调取。”
申请法院调取什么呢?“我又问。
“我得申请她们调取张旭的工资单。知道他的工资收入,然后再看看他的工资去向就可以了。张玲玲的钱一定是张旭提前给她的。所以能调取到他工资的去向,那不就都出来了吗?对了,你认识不认识张旭的单位?“
“认识呀。”
“既然认识,你就先看看他的单位在什么位置,你得把方位提供出来,才能让法院去调取。”
“行,这个没有问题。等我去完了银行我就去张旭的单位。我把他们单位的名称用手机照下来,回来告诉你就行了。”
“还有,就是张旭有没有写建房申请?”
“应该是有吧。现在建房不都是要申请的吗?而且我曾经听到张旭对我说过,说这个房子虽然说是他申请的,但是是以他闺女的名义盖的。这句话的意思不还是这个房子有申请的吗?”
“嗯,那我就再写个申请让法院去调取。”顾律师说。
“行,那你就写吧,写完了我给法院送去。”我着急的说。见我如此说,顾律师就赶紧写申请。一下子写了好几个申请交到我的手上。
本来顾律师总去法院,他是可以带去的。可是一是我着急,二是想着又不远,我自己送去也放心,送去了以后,我再去调别的也来得及。
等我到了法院,找到了我们的主审法官把申请交到她的手上的时候,她有些不耐烦的说:“怎么这么多的申请呀?我现在没有时间,你先拿回去,到时候让你的代理人交给我,我还有话和他说。你不是花钱了吗?为什么还要你自己送这些东西呢?”
见她不肯收,我也只好拿回来了说:“他现在有点忙,我正好没有事就送过来了。”
“你先交给他吧,到时候我再和他联系。”
我想着法官确实也是挺忙的,所以也就没有说别的,只得把这几个申请又拿回去交到顾律师的手里对他说:“法官说先放你这,她有时间的时候再联系你。”顾律师收下了申请,也没有说什么。
我从他那里出来,就去银行。
张旭取钱不是在我们存钱的银行取的,而是到别处的一个分行取的,我想,有可能是当时他在我们存钱的银行没有取出来,所以他才又换了一家银行去取的。
他取钱的银行,离我工作的单位很远,现在又是下午了,怕去晚了,到银行的时候来不及,所以我只能狠狠心,花钱打车去。要不然多耽误一天的工也是一样的。
打车到了那里自然是很快的。到了银行以后,我就对工作人员说明了我的来意,我告诉她,我存的钱在哪一天让别人取走了,让她给我调取一个取钱人的名字和取钱记录。
可是等到工作人员调出来的时候却显示我签的字。我真的是特别的意外,对工作人员说:“这钱根本就不是我取的,怎么会是我的签字呢?你们这是怎么弄的呀?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?”
“肯定是你签的字呀,你要是不签字的话,这钱别人是取不出来的。”工作人员很肯定的对我说。
“我取没取钱,签没签字我还不知道吗?再说了,这个签字的笔迹都不是我的,要不然,你看看我写的字和这个签字的是一样的吗?”工作人员看到我的样子不像是说谎,于是就对我说:“要不你先在这等一会儿,我再进去问问。”说着她就走了。
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左右的时间,另一个工作人员过来了,他用手机放了个视频让我看。上面赫然的显示出一个女人在低头签字。我这才明白,原来当初张旭是找人代替我去签的字,取的钱,难怪当初我去录音的时候他的表情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,原来他是在得意自己的聪明吧。可是他哪里想到其实这是犯法的,这和诈骗有什么区别呢?要不是我不忍心,他和那个签字的女的都得去坐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