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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替天行道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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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玉一个手刀,砍晕男人,将他拖到廊下,拽下外衣塞了嘴绑了手脚。

宁玉摸进房间。

帐子拉着,桌边熏香缓缓升起,飘入芙蓉香帐。

一派岁月静好。

可这岁月静好他并不配。

那就到此为止吧。

恶人若不收,她来收。

能收几个是几个。

宁玉心翼翼走过去,掀开一角,一对衣衫不整的男女睡得正香。

宁玉没见过知府,她琢磨琢磨,先用帕子按住女人,按了会儿确定她吸入迷香之后收回手。

男人侧身躺着,油腻的头发披盖在侧脸上,看不清面容。

她用刀鞘拨开盖在男人面上的发。

“哼哼,卿卿别闹……”男人翻个身,一把握住宁玉的手,又沉睡起来。

“!!!”

操!

谁准你握我手了!

宁玉反手一刀划破男人手背。

骤然的疼痛让男人清醒过来,映入眼帘的一张满是血污的脸。

男人吓得不轻,三魂飞走两魂。

男人多年身居高位积威已久,胆识自然高于常人,很快就清醒过来,怒斥道:“大胆!”

正欲喊人,刀抵住他的脖子。

“别动。”宁玉身体微微前倾,刀压进几分,“我这匕首虽,却很锋利,不怕死可以试试。”

“你……”男人吸几口凉气,强自镇定:“你……你知道我是谁吗?”

“你谁呀?”宁玉歪了歪头,从善如流。

这也正是她想问的。

虽八九不离十,但还是再确定一下更好,不然滥杀了可就是她的罪过。

“我……本官可是缅城知府!”喊完这句话,男人仿佛找回些底气,姿态也高傲起来,他冷声道:“刺杀朝廷命官可是死罪,劝你最好束手就擒,不定本官心情好能饶你一命。”

宁玉笑起来,眸光闪闪发亮。

杀的就是你啊!

“知府大人别生气,女子有事与知府大人商量。”宁玉身子往前,刀刃划破皮肤,血珠滚落下来。

“……”

知府咽口唾沫,汗滴从额头滑下来,底气也似乎被抽空,他脖子努力往后压,强扯出一抹笑,“好……好好……”

“我想取知府狗命,不知可否。”

“你……”

……

……

“砰砰砰!”

还未破晓,府衙大门就被敲得震响。

“啊哈,谁呀……”一个衙役打着哈欠披上外衣,从门房出来开门,“敲什么敲?知府大人还未起身,有什么冤诉什么苦,辰时再来。”

“不行!出大事了!”来人拽着衙役嘶喊。

“再大的事还能大的过知府大人睡觉?去去去,赶紧回去,辰时再来。”

“不行!王老爷!我是王府的,我们家老爷被人杀啦!”来人摇着衙役袖子嘶喊,声泪俱下,“血流了一地!都淌到外面了!”

“杀了就杀……什么!你你是王府的?王老爷死了?王老爷怎么……真的假的?”衙役瞪大眼睛,一甩袖子,“嘿呀!你怎么不早是王府!这么大的事儿……”

“你等着,我这就去禀报大人……”衙役转身就跑。

王老爷可是知府大人最大的钱罐子了!

现在,钱罐子碎了!

这可真是大事!

知府大人怕得伤心好几。

他们也要跟着倒霉了!

唉。

话这王老爷得罪谁了?怎么突然就被人给杀了?

缅城还有不惧强权豪族的人?

衙役跑太急没留意,转弯时撞到人身上,那人被撞的一个屁股墩,摔坐在地上。

“嘿老何,你跑这么急干什么?”

衙役看着那人一脸愁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,甩了下手“哎呀”一声,又急跑出去。

“嘿……”那人站起来,揉揉屁股,往前追几步,“抢孝帽的也没你这么急!我倒要看看你能有啥急事?”

衙役一口气跑到知府院子,刚进院门,一股子血腥味扑面而来,衙役大惊,几步冲进去,正好瞧见一抹身影从墙边滑过去。

“什么人?!”衙役喝道。

衙役声音刚落下,身影已经消失在墙角。

“!!!”

“快来人!有刺客!!”衙役大喊。

被衙役撞过的人跟了过来,这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吓得他失魂,一时间呆滞住,被衙役的喊声惊回了神,也跟着哇哇大喊起来。

巡逻的侍卫和当值的官差从四面哗啦啦涌过来,“怎么了老何?喊什么?”

“迎…有刺客!去那边了!”衙役指向身影飘过的地方。

“刺客?”侍卫官差对视几眼,领队的打个手势,迅速领着侍卫朝衙役所指的方向追去。

管家也被震的喊声吸引,边套着外衫边赶过来,“怎么了?大清早的你们乱嚷嚷什么?也不怕吵醒了老爷罚你们?”

“刘管家……”衙役抖着身子看向管家,手指指向面前的房间,“有刺客进去大饶房间……”

“啊?”管家大惊,冲着房门跑去,“老爷!”

两人亦步亦趋地跟上。

房门打开,血腥味更浓。

鲜红的血水顺着知府的身体流淌滴落到地上,汇成溪。地上有四个血红大字:“替行道。”

……

……

东方破晓,新的一来临。

阳光洒下来,落在缅城城墙上,仿佛渡上了一层金银。

城门前,守城兵士合力落下门栓,沉重的城门“嘎嘎吱吱”打开。进出城的百姓商贩纷纷乖觉排队,等候检阅。

原本在缅城,出入城是不用检查的。自从常郡难民涌过来,缅城知府就设置关卡,进出城都需接受盘查。与此同时,缅城还增设了入城费,只有交了入城费的百姓才能领取入城证入城居住,凭借入城证,可以在缅城随意往来,也可以在缅城内寻找活计。

此政令颁下,常郡难民偷溜进来也没用,和留在外面并没什么不一样,若要非个不一样,那就是死法不一样。一个是曝尸荒野,一个是饿死街头。

人一旦食不果腹、衣不蔽体,与野兽无异,礼教律法还算什么?

“迎上去是死,缩回去也是死,倒不如吃顿饱的!”

“就是,我可不想做饿死鬼。”

“拼了!”

“宁死于刀枪之下,也绝不饿死!”

饥民聚众闹事,撞开守城兵士冲进缅城抢粮,官府被逼的焦头烂额,就是不肯开仓放粮。

最后一纸文书调来兵马。

一方是武器精良的士兵,另一方是饥肠辘辘的难民。二者对上,立分高下。

官兵出面杀了一批暴民后,余众被震慑到,不敢再轻举妄动。动乱很快就被镇压下去,知府为此大摆筵席,广邀豪门老爷,听众人吹捧自己,为自己歌功颂德。

筵席三日,连府衙门口的杏树都泛着酒香。

正所谓朱门酒肉臭,路有饿死骨。

血水流入护城河里,染红了半条河。尸首被扔到山野任由秃鹫野狗分食。

血腥气经久不散。

有善心人不忍,在城门口支起来一口大锅散粥,粥水虽稀,但也能勉强吊着人命。有一口饭吃,闹事的人渐渐变少。不用府衙出钱出粮,知府大人也乐得逍遥,就由着他积德行善赚取美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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