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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抄袭必须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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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和小芳回去以后,才算是真正的松了口气。

“你怎么会来找我的?”我好奇的问道。

“我担心你半夜会有危险,所以就去看了下,结果你居然不在,所以就去找你去了。”小芳此刻还带着担心的语气。

“没事,就是晚上睡不着出去游了一圈,好了快睡觉吧。”我此刻也是累的要命。

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上的累,都让我差点崩溃。

这才第一天,甚至还一天都没结束,就已经经历了这么多危险。

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危险在等待着我?

最关键的是,还要以这小蝌蚪的样子存活那么久,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变成青蛙上岸找寻答案啊。

可能是太累了的关系,几乎躺下就睡了过去。

因为实在是太累的关系,几乎刚躺下去就感觉有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
“天渊哥哥……”

这让我心里异常的郁闷,眼睛都,懒得睁开,不爽的叫道:“让我再谁会,今天不去上课了。”

“天渊哥哥,什么上课啊,你要参加比赛了。”那声音再一次传来。

我连忙睁开了眼睛,朝着眼前看去,只见眼前不是黑乎乎的小蝌蚪小芳还能是谁?

然后连忙朝着自己的是身体看了一眼,浑身黑乎乎的,一个巨大的脑袋带着一条小尾巴,还是没手没脚。

“果然不是做梦啊。”我郁闷的从地上起来。

“你怎么了?什么梦不梦的?”小芳好奇的问道。

“没什么,昨晚上做了一个梦而已,你大早上叫我干嘛啊?”

我刚醒来还有点不是很清醒点感觉,想洗个脸都没手。

“你忘记了?我们今天还要去和司马小龙比赛呢,比赛完了以后,我们就要开始找妈妈了。”小芳在身边温柔的说道。

听她这么一提醒,才想起来,还有和小龙虾的比赛。

然后才是危险的开始,找青蛙妈妈?

要说这小蝌蚪的妈妈也太不靠谱了,怎么生了就不管了。

难道这就是动物界的留守儿童?

懒得想那么多,朝着小芳看了过去:“行,我知道了。”

“那个……”

但小芳却是有种欲言又止的感觉,让我有点好奇。

“怎么了吗?”

“那个……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情?”小芳有点害羞的说道。

“事情?什么事情?”

“你能不能赢得比赛,我不想跟司马小龙走,据说他们家有家暴。”小芳带着一丝丝害怕的语气说道。

我在一边异常郁闷,爆炒还差不多,龙虾哪里来的家暴?

再说了,我能比的过龙虾吗?

别说我不想赢,我就是想赢,也不一定能赢啊。

“求求你了,天渊哥哥,我真的不想跟龙虾走,只要你赢了他,以后他就不会来找我麻烦了。”小芳楚楚可怜的说道。

虽然在人类的视角看过去,小蝌蚪都是黑乎乎的一团。

但是当我变小了以后,看着对面的小芳,居然有种很萌的感觉。

就像是一团在求情,虽然这是一个黑心。

特别是这野结衣姐姐的声音,让我没理由拒绝啊。

咬了咬牙,虽然我没牙,但还是答应了下来:“好吧,我答应你,尽量赢得比赛。”

“真的吗?那实在是太好了,你真个好蝌蚪。”小芳连忙开心的叫道。

也幸亏她没手没脚,不然手足舞蹈是必不可少的行为了。

面对小芳的感谢,我是苦笑不已,尼玛以前上学被发好人卡就算了。

现在做个蝌蚪还被发好人卡。

我到底是有多好啊?

难道我的好人卡已经从三次元,到了二次元了吗?

“哦,对了,快走吧,等会你就要迟到了。”小芳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连忙说道。

带着我就朝着水面冲了上去,在不远处的一处浅滩上,果然出现了几个非主流小动物。

随着我们的到来,司马小龙笑的是异常得意,一副胜利者的姿态。

“小家伙你终于来了,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?”司马小龙得意的对着我说道。

而作为男人,最讨厌的事情之一,就是被人家说小。

真男人都喜欢大。

不管是被叫大哥,还是买个大房子,就连车子也必须叫大奔。

当人最重要的是有个地方必须大,就算不大,也要说自己很大。

上来就这么藐视的态度,让我心里很恼火,这场比赛我还真就要赢你。

“嘿嘿嘿,也不要怪我们欺负你,我们三局两胜,你说怎么样?”司马小龙得意的说道。

“怎么个三局两胜?”我好奇的问道。

“既然是追求爱人,除了强悍的体力以外,文才也是必不可少的,所以第一场比赛,我们就比文采,第二场比赛游泳,至于第三次嘛。”说到这里的司马小龙却是停下没有再说。

“第三场是什么?”我好奇的问道。

“前面两场你都输了,第三场也就没有比赛的必要了,哈哈哈哈。”司马小龙说完就得意的大笑起来。

我当时就笑了,尼玛一个龙虾和我比文采,我随便背诵一个李白的诗句,不是秒杀你吗?

于是再一次追问道:“第三场到底比什么?”

“你先赢了我一场再说吧,别大言不惭了。”司马小龙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。

“行吧,既然你要比,那么就比吧。”?我倒是要看看,龙虾怎么和我比文采。

“好,爽快,那么第一场,就比文采,我写了一首歌,献给我们美丽的小芳。”司马小龙说完朝着浅滩中间爬了过去。

张嘴就开始唱了起来。

“小芳啊,你可知道?我爱你。”

“我要带你飞到天上去。”

听见这歌,我立马就不淡定了,这尼玛不是抄袭吗?*裸的抄袭啊。

就把小薇换成了小芳啊。

你这么不要脸,原作者知道吗?

尼玛,好像原作者就算知道了,也没办法吧?难道告一只龙虾侵权吗?

“天上星星多么美丽,我要摘下一颗,送给你。”

尼玛,还真是一个字都不带改的啊,不知道抄袭下地狱啊?

哪怕你是借鉴或者高仿也行啊。

哪里有直接复制粘贴啊?

我在一边听着这歌是一阵阵的无语。

这尼玛是个巨坑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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