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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篇二 沈笛韵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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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的沈笛韵,从没想到过这些,高大的爸爸,慈祥的妈妈,勇敢的哥哥,纤细敏感的弟弟,无穷无尽的家宴,奢华的酒会,无数的奖杯和证书,构成了沈笛韵七彩的童年。

每到下雪天,哥哥们总是欢呼雀跃,终于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拉,即便是在厚厚的雪地里面打滚翻腾,也是那样惬意而快乐。洁白的雪花仿佛是棉被一样,软软的、柔柔的、漂漂的、轻轻覆在地上,他们像欢快的小马一样扑着蹄子撒着欢子,身子下面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,伴随着他们欢快的小声,响彻在小院的上空。

沈笛韵穿着鹅黄色的羽绒服、头戴鲜红的毛线织的帽子、长长的乳白色围脖几乎搭在了咖啡色的打底裤上,穿着小小的奶油色的皮鞋,在雪地上踩出咯吱咯吱富有节奏的声音,她一边踩着一边聆听着这种特殊的声音,看着外面一片银装素裹的纯白世界,仿佛置身童话故事一般的惊喜。

在雪地里玩疯了的沈承恩和沈博言,看着一边纹丝不动的沈笛韵,露出了狡黠的微笑,突然,一团雪夹带着晶莹的雪花向着沈笛韵飞来。沈笛韵一个躲不及,鹅黄色的羽绒服上面噗的开出了一朵大大的“雪花”。

沈笛韵回过神来,看着吃吃笑着两个哥哥,弯下腰抓起了一把雪来,小鹿一般地欢蹦着过去。倐地,塞进了沈承恩的衣领间,笑着想远处跑去。

“好冷啊!”沈承恩感到一团冰凉在脖子上传出,慌忙伸出手去试图拿出那个冰凉的家伙。

松散的雪团顷刻间吸收了男孩身上的温度,外面的一层很快变成了水顺着脊背流下。

沈笛韵圆圆的看着沈承恩吸着鼻子怪叫,露出胜利者一般的笑容,冻地通红的鼻尖仿佛是一株红梅一样,衬得白皙的皮肤更显得娇嫩白皙。。

二楼的窗子轰然打开,玫兰瑛站在窗户旁,笑着看着玩耍的孩子们。

沈承恩看着看看一旁偷笑的沈笛韵,登时顿悟,欢快地笑了起来。“你这个坏丫头,看我不抓住你!沈博言你在哪里,快点来帮我啊?”

沈承恩大叫着自己的帮手,沈笛韵也不示弱,沈承泽早就跑到了他那边助阵,不论什么时候,沈承泽总是和沈笛韵站在一个阵营里。

沈承恩叫嚣着在地上抓起一团雪,向沈笛韵发起进攻。沈笛韵灵巧地躲避着希冀,笑着向前面跑去,院中顿时响起了欢快的尖叫声。

“砰”的一声,一个雪球咋在了沈承恩的脸颊上,滑溜溜的冰凉,沈承恩不觉止步,“啪啪”拍下了依然残留在脸上的雪花。只看见沈承泽和沈笛韵狡黠的交换了一下眼神,嘲笑一般地看着笨熊一般的在后面追赶的沈承恩。

“臭小子!看我怎么收拾你!”沈承额指着沈承泽叫嚣道,“沈博言,你还快点出来,赶快迎战啦!”沈承恩大声喊着大哥沈博言,要组成盟军一起对付这两个淘气鬼。

沈笛韵和沈承泽早已有了防备,身边已经码好了一溜儿的雪球,枕戈待旦一般。

沈博言姗姗而来,仿佛是兵临城下的将军一样,气定神闲地拍拍弟弟的沈承恩的肩膀,眼睛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。

沈笛韵笑着拉拉沈承泽的手,微笑着看着对方。两个人拿起身边的雪球,向着对面的沈承恩和沈博言扔了过去。

沈承恩和沈博言岂能示弱,抓起雪球向对方展开全力攻击。

雪球呼啦啦地飞了过去,打在了沈承泽的鼻子上,沈笛韵微微一愣,却看见沈承泽潇洒地甩掉了雪花,一副没事人的样子,抓起眼前的雪球,向对面扔了过去。

“哎呦,我的耳朵!”沈博言跳起脚来,一只手抓住了一只耳朵,上面还残留着洁白的雪花。

兴奋地尖叫声充斥着整个庭院里。玫兰瑛站在窗前看着她的四个孩子,眼神中充满了做母亲的骄傲和喜悦。

这是沈笛韵童年最美好的时光,很久之后,当沈博言和沈承恩要剥夺了她的合法继承权将她扫地出门的时候,沈笛韵总是会想起小时候的美好时光,那时候,她是多么快乐啊!

不到一会,雪团横飞,尖叫声、欢呼声、呐喊声在门前的广场上升腾起来,那欢快的笑声搅动了冬日滞闷的空气。

疯狂地跑着叫着,不到半小时,沈笛韵的小脸上就渗出了汗珠,一向纤弱的沈承泽更是停下来穿着气,沈博言,沈承恩等热得脱下了外衣。

玫兰瑛远远看见,仿佛老母鸡看见有人踩了自己的小鸡一样,惊叫着跑了出来,忧心忡忡地无不担忧道“快把衣服穿上,感冒了可怎么办呢?沈博言,沈承恩,谁让你把棉衣脱下来的?”

玫兰瑛再看看跃跃欲试的沈承泽,他只是微微一笑,放弃了还没有来得及的叛逆举动。

沈承恩和沈博言乖乖穿上衣服,仿佛小老鼠一样依偎在玫兰瑛身边,“妈妈中午吃什么啊?我们都饿了!”

玫兰瑛弯腰抱起沈笛韵,看着一溜儿高的三个儿子,笑道,“那还不快点回家洗手?今天爸爸要回来吃饭,还有你们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呢!”

“好啊C啊!”一听见爸爸要回来,沈博言和沈承恩顿时拍手欢呼着,沈承泽咧嘴笑笑,牵着母亲的衣袖跟在后面。

玫兰瑛抱着沈笛韵,牵着沈承泽,沈博言和沈承恩则在后面大呼小叫着,顺手弯腰抓起雪团玩着。

沈重阳果然回来了,出差两周后,第一次看见孩子们,眼里是数不清的疼爱和喜悦。

他笑着从包里拿出带给孩子们的礼物,第一个总是沈笛韵的。

一个金发碧眼的芭比娃娃,沈笛韵欢喜地捧在手上,笑着扑进了爸爸的怀里。沈重阳笑着给男孩们分着礼物。

沈重阳和玫兰瑛对视一眼,眼神中充满了无限感慨,每次小小的重逢后,沈重阳总是要带给大家不大不小的惊喜。

周末,一家人也会出去郊游,洁白的游艇上行驶在蔚蓝的大海中,孩子们站在舢板上,看着肥胖的海鸥在天空中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。

一次游玩,沈笛韵看见了夏浩轩。

夏浩轩的爸爸夏萧初来这座北方城市经营业务,很自然拜见颇有声望的沈重阳。两人一间如故,结为好友。沈重阳待人慷慨义气,很快提携着夏氏渐渐变强,两家自然也成了好朋友。

夏萧看着粉嫩的沈笛韵,半开玩笑地笑道,“这么漂亮的小公主啊!要是能给我们浩轩当媳妇可就好了?”

沈笛韵睁着大大的眼睛,长长的睫毛像是蝴蝶的翅膀一样轻轻地扑闪着,似乎在思考着媳妇是什么意思。

夏萧看着她懵懂而可爱的模样,不觉哈哈大笑起来。

“笛韵妹妹?和我们一起出去玩好吗?”夏浩轩礼貌地伸出手来。

沈笛韵看看眼前的男孩,白皙的脸庞,瘦削的身材,比自己稍微高一点,大大的眼睛仿佛装满了星光一般闪烁着纯净的光芒。看着周围大人注视的目光,她对夏浩轩产生了莫名的信任,微微迟疑一下,伸出手去。

沈笛韵不知道的是,一次小小的伸手,却衍生了太多太多的故事。

从此,夏氏和沈氏更加亲近,沈重阳心里把夏浩轩作为未来的女婿,对于夏氏更加竭尽全力,加之夏萧本人本来就极富生意头脑,因此,不到几年,夏氏的生意竟然超过了沈氏,抢了沈重阳以前老大的位置。

沈重阳的诸多好友暗里告诫,防人之心不可无,况且夏萧此人在生意场上冷酷无情见利忘义,劝沈重阳一定要多堤防一点。

沈重阳却不以为意,依然和夏萧称兄道弟。

转眼间,夏浩轩上了大学,沈笛韵则高三。

夏浩轩会弹琴唱歌,加上外形抢眼,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崭露头角后,顷刻吸引了大批的女粉丝,无数的学姐学妹送来了鲜花和纸条。

可是夏浩轩连拆也没有拆。

一个月后,偌大的校园里,帅哥夏浩轩的车座上,坐上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。纤细的身材,白白的皮肤,深邃的大眼睛仿佛是清潭一般清澈,好奇地打量着大学里的一切。

一问起,竟然是市一高的校花。无数学姐学妹顿时失声,什么世道,这样的校草竟让生生被一个小丫头拔去?

“夏浩轩你至于嘛?拔了高中的校花,那些学弟们还不恨死你了?”大学舍友调侃着,唇角却露出一丝的羡慕,眼睛忙不迭地看着沈笛韵。

沈笛韵不觉红了脸。

“人家还要考大学呢?你也不怕影响人家学习?”

“就是,万一到时师妹上不上咱们大学 ,你可不是竹篮打水了?”

沈笛韵和夏浩轩对视一眼,哑然失笑。

沈笛韵从来没想过,自己会和夏浩轩上不一样的大学。

一切似乎天经地一般,上一样的大学,以后相伴终生,似乎从来都是天经地义。

那时候的沈笛韵那样傻傻地以为,就仿佛天空太阳那样永恒一样,沈笛韵和夏浩轩注定会在一起。

那时候的沈笛韵那样盲目的自信,那样天真的认为,却不知道生活总来都是那样残酷,对你的自信毫不买账。

是啊,他们之间会有什么障碍呢?从小爸爸妈妈看着长大,两家的父母亲的宛如冰兄弟姐妹一般,毫无顾忌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,疼爱和宠溺那样自然地流露出来,丝毫也不加以掩饰。就是学校里的老师,看见他们,也会点点头,露出赞许的笑容,这样的两个孩子,似乎是天造地设,命中注定。

十八岁的沈笛韵,也曾经天真地认为---地久天长,地老天荒,白头偕老,相伴终生……

是啊?难道还有比沈笛韵和浩轩更深的感情吗?看电影泰坦尼克号,看梁山伯和祝英台,看罗密欧和朱丽叶,悲剧的爱情让她感动到落泪,同时更加庆幸更加觉得自己是多么幸福,因为她有夏浩轩,这样才华横溢这样帅气英俊的白马王子,年轻美丽的沈笛韵,觉得心里满满的,莫名的安心和踏实。

那美好的爱情,仿佛是春天初绽开的鹅黄的柳芽,娇艳纯净,明媚动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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