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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哲:“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,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,向法庭举证。”
第一回合,让辩方钻了空子,路晨决定在制造销售有毒食品,导致被害人死亡这一点上下力,“下面向法庭首先出示的是,关于起诉书指控被告郑大伟构成制造销售有毒食品,定罪方面的证据。根据证据的特点,分成两个部分,予以出示。”
公诉人首先出示的是证明是,公安机等相关部门赶至现场拍摄的罂粟照片,还有卫生防疫部门测出调料中的吗啡含量确认书。
资料被送至众人手中,路晨看了特地高风一眼,这是物证,我还有人证,看你怎么抵赖。
“审判长,关于第二点,公诉人申请传相关证人出庭作证。”
简哲:“同意。”
证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被庭警带至证人席的时候,还带轻微哽咽。
路晨:“证人,现在公诉人询问你几个问题,希望你能如实回答。”
证人:“是。”
路晨:“请问你跟本案中的被害人是什么关系?”
“他是我儿子。”
路晨:“在案发前,你是否知道本案被告人所经营的鼎记面馆?”
证人:“知道,我儿子很喜欢吃他家的招牌面,加上我们平时忙没时间自己做饭,所以他几乎天天去。”
路晨:“案发当天去了没有?”
“去了,就是吃了面回来,说觉得不舒服,没一会就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,然后就送到医院,可是还是没抢救过来。”提起儿子的死,证人的情绪开始有些失控。
简哲问道,“证人是否能控制自己的情绪?”
“可以。”证人擦干眼泪,平复自己的情绪,充满恨意地看了被告一眼,又强调一遍,“我儿子就是吃了他店里的面才死的。”
路晨:“审判长,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。”
简哲:“辩方律师是否需要发问?”
作为辩方律师的高风,一脸的深沉,厚厚的镜片下,一双看不到底的眼睛,扯了扯嘴角。
“证人,我想问你本案中的死者验尸报告中,法医言明的死因是什么?”
“摄入大剂量吗啡物质,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。”
“那我想问问你,你知道鼎记开张了多少年,生意怎么样?”
“开张了大概有6、7年了,生意嘛一直很好,他加了罂粟,当然有很多人会去吃。”
“你刚才证言中说了,死者一直都去鼎记吃东西,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什么不适的感觉?”
“是。”证人愣了愣,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,又补充道,“可我儿子确实是死于摄入大量吗啡所致。”
“案发当天,死者是一个人去,还是跟其他人一起?”
“跟他两个朋友。”
“另外两个人有没有出现什么症状呢?”
“没有。”
“也就是说,当时是三个人一起去的,而只有死者过量吗啡致死。”
“是。”
“那我再问你一个问题,你一定要如实回答。”问道这里,高风干脆站起来,直盯着证人的脸,“你儿子是不是曾经吸过毒?”
问题一出,全场骚动,显然证人没想到辩方律师会问这个问题,嚅嗫着嘴唇,发不出一点声音。
公诉人路晨提出了反对意见,“反对,审判长,辩方律师提出的问题,与本案无关。”
高风不紧不慢地说道,“审判长,我的问题绝对与本案的关键有着重要的关系,请批准证人回答这个问题。”
简哲略思虑了两秒:“证人请回答。”
“是。”证人的情绪又开始激动,她不停用手擦眼泪,这个回答,更像是嘴里挤出来的字,语气带着愤恨,“可是他早就已经戒毒成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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