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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,天气凉爽,人都感觉十分舒服。
不过,这两天却下起了小雨,让人感觉完美上多了一道伤痕,只是无论多么坏的天气,都无法影响张永寒此时的兴奋,因为今晚,是个特别的日子。
雨中,张永寒小心的捧着手中的那束玫瑰,在路灯的照射下,玫瑰显得十分的美丽,也因为如此,他才会省吃减用几个月,花了三百块钱买下这玫瑰。为的就是送给自己心爱的女友。
三百块钱,对于有些人来说,自然不是很多,但是对于张永寒普通的工人家庭,那可是他二十天的生活费,而且,他上华中医科大学,家里都不知四处借了多少债,为的就是他能出来有份好的工作。
平时,他知道自己女友很喜欢玫瑰,可是自己比较节省,而且家里比较穷,一直都没有买,虽然说可以去挑几块钱一支那种,但女友却不喜欢,说人家男朋友都送很高档的。
今晚,他就要给自己女友一个惊喜。
此时,他脚步加快,因为女友平时这个时候,应该是在图书馆看书回来的路上,心中则不断猜想,女友见了会是什么样的表情。
当到了女友看书一定会经过的路口,他停了下来,今晚虽然下雨,可是看书的人却还是很多,有些路过的学生看着他手中的玫瑰,不时有人称赞那个女孩会有这么贴心的男朋友,这话让张永寒听了,就像吃了蜜糖一般,连今晚没有吃晚饭都忘记了。
不过,他等着等着,就感觉不对了,因为平时女友看书都很有规律,一般都是这个时候回宿舍,但是这都过了半个小时,依然没有见自己的女友出来,之前他们通过电话,张永寒才确定女友是在图书馆。
“也许是看书看过头了吧!”张永寒心中想到,女友之前也有一次这样的例子。本来还想打个电话过去,可是那样就没有惊喜的味道,于是选择了继续等。
忽而,雨下得大了些,张永寒唯有走到旁边可以躲雨的地方,虽然全身都湿了,可是他注意力依旧放在手中的玫瑰,深怕有什么散失,幸好,新鲜的玫瑰被雨水淋了,似乎更加有魅力。可当他抬起头,看自己女友过来没时,却见到了自己一辈子都不想见的场景。
只见前方不远,那熟悉的身影走在雨中,可旁边却多了一个男生,这个男生张永寒并不陌生,就是自己隔壁班的班草。
能成为华中的班草,不是说长得帅就行,那还需要有钱,毕竟人靠衣装,美靠亮装,可是世界上,哪有不要钱的亮装呢?
其实算起来,张永寒长得很帅,一米七八的个子,飘逸的头发,极像韩国帅哥的脸蛋,可是这个年头,人长得帅没用,毕竟当不了饭吃。
而张永寒见了那班草,心中早已经被压了下去,叹息道:“人家班草,我却是个穷光蛋,怎么比得过人家呢?”
可张永寒也不是一点志气都没有的人,见到这样的场景,他心中怒气不由上升,尤其是他见到自己交往三个多月,连手都没有碰过的女友,此时却依偎在那人身上。双手不由的握紧,也不管会不会压坏手中的玫瑰,一句话,人都是别人的了,还要玫瑰有何用。
可当他想丢掉玫瑰,上前去揭穿女友无情时,心中猛然更痛,因为自己的女友竟然在与那班草吻别。
虽然见他们拥抱,早就心灰意冷的张永寒,当正真见到他们吻别时,那痛苦,却是用言语说不出来。
“自己还要过去干什么呢?”张永寒自嘲道:“难道现在还要过去丢人吗?”
吻别,多好听的一首歌,只可惜男猪脚不是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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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发书,比第一次发书时还要紧张,大家不妨看一下,好还是不好?多多评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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