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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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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二十二岁的你,不应该那么伤悲。」他说。

「人的身体随着岁月成长,灵魂因挫折而成熟,我碰到的不如意太多,害我的灵魂早衰。」

「这种话,晴天或你母亲听见,一定很哀伤。」

「伤心?不会。她们都静止了,她们在时间洪流中停住,只有我还继续动着、呼吸着、痛苦着。」

他敲她的头。「如果有机会选择,相信她们不愿意静止。」

「晴天说,她喜欢当我的姊姊,要一辈子保护我;妈妈说,我是她的小宝贝,要生生世世疼爱我;爸爸说我是他的小情人,有我,他就不去搞外遇……知道吗?做不到就不能下承诺,给了希望再给失望,很过份。」

所以她不对他许下承诺,她让两个人分别站在友谊两端,谁也不准越界?

章赫之坐在地上,双脚打开,让她坐在自己身前,伸展双手,自她身后将小小的她锁进身体里。

她的发香真实,她的声音真实,无奈拥抱她的感觉,让他觉得虚幻,彷佛下一刻,她就要消失。

他在恐惧,因为她的病、她的固执。

商天雨又挤出笑。「作家先生,你有没有酒?」

「想喝酒?」

「对,我要喝很多酒,把自己变成易燃物,然后,火柴一划,轰!照亮整个天空。」她把双手张开。

「有什么好处?」

「我要把自己烧掉,为世间幸福男女演出短暂的绚丽。」

「燃烧自己、照耀别人?不必了,当伟人很辛苦。」她不必当伟人,只要乖乖当他的小青鸟,为他带来幸福就行。

「喂……」她敲敲他的胸膛,很好摸。

「怎样?」他握住她不安份的手。她很笨,不知道男人的性感地带不可以随便Touch,否则下场难料。

她反手抓住他,把他大大的掌心压上自己脸庞。「我不是想当伟人。」

「然后?」她细致柔嫩的皮肤,在他指间注射动情激素。

「我是想抱怨。」

「可以啊,抱怨是很正常的情绪发泄。」他乐意倾听。

「我觉得死掉的人最讨厌,我又不是小猫小鸡小狗,她们怎么可以说丢掉就把我丢掉?」

控制不住地,她捣住脸。

「嗯。」他把她整个人翻过来,坐到自己大腿间,像抱孝一样,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,尽情哭泣。

他顺着她的背,一下下,顺着她的泪,也顺自己的心。

「我讨厌阿誉,为什么要娶杜绢,我讨厌老天爷不让我活久一点,我很愤怒连医生都要我坚强勇敢,我生气自己,气得好累……」

「我懂。」这样才对,有心事应该找个人倒,压抑不健康。

「阿誉笨,我讲好多次跳跳爱阿誉,他都听不懂,有时候忍不住,我真想对他说:阿誉,我爱你,这是告白,不是你以为的廉价口头禅。我甚至设想好,如果他被我的话弄得尴尬、手足无措了,就拍手大笑说:哈哈,吓到你了吧,看你还说不说我是笨蛋?」

「你是货真价实的笨蛋。」喜欢要说出来,男人是驽钝级动物,常常要逼了、催了,才能压榨出真心。

「阿誉爱晴天不爱跳跳,但他爱屋及乌,爱到愿意负起额外责任。他不喜欢当保母,因为晴天,他当了;他对女人过敏,但知道蓝衣女孩是跳跳,二话不说收留。为了晴天,阿誉的温柔供给,不设限度,让我充份享受当晴天妹妹的优越。他的宠溺教导我,不必害怕在他面前任性,因为他会全数包容,只要我是商天雨,他就无条件对我好。」

错!跳跳的认知大错特错。

他喜欢她,不单因为她是晴天的妹妹,他不是被勉强才愿意接收她的任性,他的宠溺是因为宠她让他骄傲得意,他喜欢有个人可以疼、可以抱、可以无限制对她好。

她从来不是他的额外责任。

「我也是。」他直觉回答。

他突如其来的话让她顿住。「什么?」

「我说,我也是。」

「是什么?」

「你可以在我面前态情任性,不必担心,因为我会无条件包容:你可以在我面前闹情绪、发脾气,没有关系,因为我会体谅你;你可以尽情要无赖,因为我会觉得很可爱;你可以不断对我提出非份要求,我会尽全力办到,因为满足你,便满足了我自己。」

「赫之……」商天雨被他的话惊吓到。他对她,怎么可以这么好?她咳两声,下自在的说:「你、你是不是要说:哈哈,吓到你了吧?」

「不是,我要说:最重要的一点是,我喜欢你,不管你是谁的妹妹。」他圈住她的手臂加上力气。

「不公平。」她低头,努嘴。

「哪里不公平?」他失笑。第一次说情话,她的反应不是感动,而是批他不公平?

「作家先生,你的专业能力太高竿,把情话讲得那么感人肺腑,害我弄不清楚那是真心话还是台词。」

「我想赚钱,会把台词留着对电脑说,不会浪费时间给你这只呆头鹅。」

「可我很喜欢听呢。」真的好听,若是阿誉对她说这样的话……她一定会快活得想死掉。

他趁机又推销自己。「当我的女朋友,我会天天讲,讲到你的耳朵长茧。」

「我以为当作家的都很聪明,你怎么会那么笨啊,先生,我活不久了,看见我柜子上那些罐头吗?」她摇摇头,决定好心点告诉他事实。

「看到了。」

「那些罐头的有效日期都压在每个月初,我在眼睛还看得见的时候去大卖场选的。」她挑很久才挑齐,六月一日的玉米罐、七月一日辣椒酱、八月一日的凤梨片……不多不少,每个月都有一瓶做代表。

「做什么?」

「我把它们按照顺序排好,在我眼睛二十四小时都看不到的那天起,我从第一罐数到第十二罐,多买的,通通都丢掉。」

「不懂。」

「当眼睛完全看不到的时候,代表肿瘤已经大到压迫视觉神经,从那个时候开始算起,我的生命剩下倒数十二个月。十二瓶罐头、十二个月,每经过一个月,我就扔掉一瓶,这样子,我就知道自己还可以活多久。」

「谁告诉你的?」

「网站上写的。」

他抗议。「网站上面很多乱七八糟的讯息,错误是正确的好几倍。」

她笑笑不应。

「我还剩下九个罐头,九个月之后,我就要跟你说拜拜了,用九个月经营一段爱情,对谁都太过份。」

「算你有良知,好吧,回家整理行李,明天我陪你到台北、到美国,我们一起把九个月变成九十年。」他推开她的身体,要把她拉趄身。

「不要。」她固执地把手圈在他的脖子上,不想离开他的体温。

「为什么不要?」

她的脸贴在他颊边,「累了。」是他说的,她可以在他面前恣情任性。

「什么累了?」

「活得很累,生存是件辛苦的事情,我,放弃。」她伸出食指摇两下,充当投降白旗。

他叹气,因为一个又累又灰心的女生。

***凤鸣轩独家制作******

章赫之是说到做到的男人,所以商天雨不怕在他面前任性,不担心在他面前发脾气,她耍无赖、她当娇娇女,而他在满足她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。

他好像不必工作,成天跟在她身边,说些有的没的,他笑两声、她笑四声,她的快乐是他的Double。

若是他把她惹火了,她就会用手背敲敲他的胸口说:「喂,对我好一点哦,再不久,我就要倒数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,咻,架着太空船飞到外星球,那时候,你就看不到我,只能思念我。」然后拉开嗓门唱歌,用那种很惨烈的歌声惩罚他。

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……

他牙痒痒,冷声问:「你是外星人吗?」

「对啊,嘎啦瓜马星人。」

这一秒她回完话,下一秒就跳起ET舞,把他吓出满头大汗,心脏提到胸口。全世界就她最敢,眼睛看不见,还敢随时随地让过动的手脚张扬。

「对你的头!知不知道,你的左手边有桌子,右手边有椅子?」随便撞几下都会撞出瘀青脑震荡。

「我又没撞到。」强吧,她有外星老妈保佑,没事没事。

「当然没撞到,因为有一个道具兼捡场,你跳舞、他忙得半死。」他气喘吁吁说。

「对喽,有赫之在,我怕什么?」她相信,他不会让她受伤。

她的任性居然是对他信任的表现?他该哭还是该笑。

挪开桌椅,他埋怨,「我是全世界最辛苦的观众。」

「我同意,所以这个世界上,我只跳舞给你看。」

一句话,她便收服了他。还气?不气了,还恼?有什么道理恼,她的信任只会诱发他的幸福感。

「下次要跳舞,先给点时间清场。」他把她拉到胸口,收着。

「好。」

「说到做到。」

「嗯。赫之,好舒服哦……」她深吸气。

「我的胸口很舒服?」那么,他不介意让她每天、每分、每秒窝在里面。

「才不是。」她把他推开,红红的笑脸里看不见苍白。

这么健康的女生,怎么会迈入死亡?他真的不懂。

「不然是什么?」

「能够跳舞、尽情摇摆四肢,很舒服。」

「真的那么喜欢跳舞?」

他还以为她学舞是被逼,痛苦多于喜乐。

她笑。「以前很讨厌,讨厌为了扮演晴天,逼自己那么累,可是每天跳,在汗水泪水中,磨出舞技也磨出对舞蹈的信心,所以我得到一个结论!」

「什么结论?」

「再讨厌的事,只要每天自我催眠,骗自己其实很喜欢,然后一天做一点,慢慢的,就会真心喜欢。」

他用食指推开她的脑袋,「那就努力啊。」不到两秒钟,她的脑袋又自动回到他的胸口,她赖他,赖得自然而然。

她老说不公平,这才是不公平,她不喜欢「章赫之」却爱上章赫之的胸口,她不想当章赫之的女朋友,却享尽人家女友的权益。

恶质吧,这种女生。他真替章赫之不平。

「努力什么?」

「每天自我催眠,骗自己说你其实很喜欢章赫之,然后每天爱我一点点,慢慢的,你就会真心爱上我。」他盗用她的句型。

她仰起脸望他,红红的嘴唇诱人。「如果爱上你那天,我就要死了呢?」

他想亲她,又怕被批评欺负弱势团体。「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此你早死?」

「当然不会,你那么健康。」

「你看不见我,你只是以为我很健康。」

「你不健康吗?」忧郁画上眉间,商天雨在心底架构剧情。所以他才和她一样,选择这个连空气都飘着淡淡咸味的小渔村,度过最后光阴?

「对,我的眼白是青色的,皮肤是橘色,如果你肯再和我靠近一点,就会发现我的左脚开始出现腐烂迹象,我的代谢出现重大问题,再过不久,我也要坐太空船飞回外星球,运气好的话,我们可以坐同一班机。」

她听出来了,他在玩她。「你很烦,知不知道说这种话会让人担心!」

「那你知道,你不肯就医,老说些天方夜谭,有多让人担心了?」

她低头,扯着他的钮扣,颊边挂上抱歉,「对不起,我对你真任性,我知道任性的女人多让人讨厌,可是你对我太好,好到我以为你会无条件包容。」

好啦,几句话,她又堵上他的嘴巴。

摸啊摸,她摸上他的大手,把他的手拉到面前,用自己两只小小的手心包裹,冰冰的,她的手,温温的,她的心。

任性,让女人好聿福。

「我有个同学长得很美艳,金发碧眼,身材媲美名模,我们都叫她小妮可基熳,她是标准的千金娇娇女,她有很多男朋友,但总是交往不久,她很纳闷,为什么自己条件这么棒,却等不到好男人?」

章赫之对小妮可基嫂一点兴趣也没,可他还是很捧场的问:「她的脾气不好吗?」

「嗯,她太任性。」

「怎么说?」

「她上课发烧,我们要送她去医务室休息,她不要,非要打电话叫她男朋友来送她回家,可是她男朋友也在上课啊,她才不管,对着手机生气,说:如果你五分钟不出现,以后就不准出现在我面前。」

「果然很任性,不过生病中,可以体谅。」

她摇头。「有次我们去买东西,她大包小包买好多,硬要男朋友来接她,还打手机说谎骗他说她出车祸了,要人家赶快来救她,不久,她男朋友赶来了,发现她根本没事,他气疯了,原来那时候,他正在进行一场面试。」

「这就有点离谱。」

「离谱的事才多咧!她睡不着,凌晨三点打电话要男朋友帮她唱催眠曲;男朋友发烧,她偏要和对方开着敞篷车去兜风,害人家的感冒转成肺炎;她突然想吃中国菜,不管多晚,都要男朋友马上替她端过来……她常常说自己倒楣,永远碰不到好男人。」

「好男人也需要好女人。」

「我跟她说同样的话,结果,她哭花眼线告诉我,我才不是耍大小姐脾气,只是在享受被宠爱的感觉。那时候我不懂,现在,我懂了。」她缓缓点头。

「懂什么?」

「那是一种对宠溺无限上网的沉迷,而且,始作俑者是男人。」

他一脸不赞同。「这种话太强词夺理。」

「要不是让阿誉哄着、宠着,我不会在离开之后,那么痛苦;要不是你对我无条件包容,我不敢对你予取予求,却自私地不给回报。瞧,女人都是男人宠坏的。现在,你有两个选择。」

「哪两个?」

「第一,和我保持距离,不要再受我欺凌……」

「我选择第二个。」他想都不想,直接说:「沉迷吧,我愿意对你无上限宠溺,我愿意爱你疼你把你宠坏,并且不要求回报。哪天,你觉得罪恶感太深,就和我回台北看医生,如果医生太高明,没收你的太空船,到时候,我发誓,你要去把那个阿誉从杜绢手里抢回来的话,我一定昧着良心当帮手。」

她鼻子顿时酸了起来。「为什么对我那么好?」

「对你好,不难,对你不好,才困难。」

「你和阿誉真的很不一样,阿誉从来不会说这些好听话。」

是吗?原来,她的病逼出他的潜能,他可以不摆臭脸、他可以甜言蜜语,他甚至可以忘记,她是晴天的妹妹。

「那么晴天和跳跳都很委屈。」

「阿誉不说,但是他做;阿誉的嘴巴不好,但是他的人很棒。」无论如何,她都会站在阿誉那边。

章赫之又不满了。「我说我也做,我的嘴巴和人一样好。」

「对咩对咩,当情人,你比他更高竿。」她丢给他一个甜得化不开的笑脸。

「如果他不介意,我很乐意给他技术指导。」

「那杜绢一定很感激,她会发好人卡给你,表彰你对他们婚姻的尽心尽力。」

「我要收集几张好人卡,才能换到你的爱情?」

他的话让商天雨停电三秒,发电机再度发动时,她问:「完蛋了,你身上是不是偷藏了罂粟花的毒?」

「为什么?」

「你让我染上毒瘾了,我戒不掉你的温柔,戒不掉你的呵护,哪天你不在了,我怎么办?」

「我怎么会不在?」

「所有我爱和爱我的人,到最后都会离开。」这是经验不是胡诌。

他捏捏她的脸,许下承诺,「我在,除非你叫我离开。」

「这是承诺?」

「是承诺也是宣示。」他一把抱起她放在椅子上,轻声问:「让我背你,好不好?」

他怀念以前,背上软软暖暖的感觉。

「好。」她喜欢背背,喜欢阿誉宽宽的背,贴在上面很安全,作家先生,也有相同的背吧?

她张开手臂、张扬笑脸,他转身让她附在背上,闻到让人熟悉的味道。

怎么办?越来越喜欢他了,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善变的女人,同时开始担心,自己会不会在阿誉背后劈腿。

章赫之背起她走出家门,他一路走一路说话,他有很好的形容词,形容这个她热爱,却看不见的小渔村。

前面的路上有人在收鱼乾,空气里有鱼腥味,也有丰收的味道……学校下课,脏兮兮的孝子像蝗虫般涌出,校门口卖芋冰的小贩身边,围了一堆吵闹下休的孝……卖菜的大婶穿着花洋装,嘴巴擦了红唇膏,要去活动中心唱卡拉OK……

他是她的眼睛,告诉她,这个世界正在进行,不管开心不开心,他们都只能向前走,不能回头。

「你很无聊呴,都不必赚钱哦?」阿乐背着书包,朝他们跑来。

以前他觉得姊弟恋没什么不好,现在觉得很糟,因为姊弟恋,姊姊很闲的时候,弟弟还被关在学校里,然后就会出现一个吃饱没事做的男人诱惑姊姊劈腿!

章赫之不理他。

「跳跳,下来走啦,你都不知道很多人在看你们呴!」阿乐气急败坏的又追上去。

商天雨却笑着摇头。「我又看不见,至于前面的明眼人,他都无所谓了,我有什么好怕。」

事实上呀,她爱靠在他的背上,爱勾住他的脖子贴到他颈上,爱不停地听他说话,爱和他变成连体婴,相偎相依。

「我真的无所谓。」章赫之也笑。

阿乐凶狠的瞪他。「知道你的脸皮很厚啦!跳跳是小姐,你不要害人家说她的八卦。」

「你担心被传八卦吗?」他不跟阿乐说话,偏头问背上的女生。

「不怕。」

「怕不怕人家说你是我的女朋友?」

「不怕。」爱传就让人家去传吧,造福大家的茶余饭后也不错。

「怕不怕传到阿誉耳里,让他认妹夫?」

妹夫?想太多,商天雨大笑。「不怕。」

「很好,都不怕的话,我们可不可以甩掉罗唆的小男生?」

「怎么甩?」

他们聊他们的,丝毫不把阿乐放在眼底,气得他脸红气喘,肿胀的脸颊像河豚,恨不得和眼前的男人干架。

「我跑快一点,把他用掉!」

天寿!他们讨论得很光明正大哦,也不想想谁是原生野鸡,谁是饲料鸡。

「可是你背着我,跑不快。」

「不相信我的体能?」

「不是啦,阿乐是青春期孝,像猴子一样,成天跳来跳去,精力旺盛没处发作的时候,还会想找人打架发泄精力,而你……」

「我怎样?」

商天雨在人家背上,很残忍的批评。「你是中年体残学院的院生,一定跑不赢他。」

中年体残学院?太瞧不起人了,虽然他长年坐办公室,但是人参也吃掉不少条,体力没问题的啦!

「是吗?试试看。」章赫之朝着阿乐挑两下眉毛。

「不要太勉强。」商天雨比较担心中年男子。

「放心,我的骨质密度是三。」

「哇,真了不起。」正常人是零到一,他的骨头是架钢筋灌水泥吗?

「饭前血醣呢?」

他的胰岛素也分泌正常。「八十九。」

「血压?」

「六十八、一百零三。」

「身高体重?」

「一百九、七十八。」

「很标准,健康宝宝。」

「不要叫我健康宝宝,请叫我飞毛腿。」

说着,他很小人的不通知一声就开跑,商天雨在他背上颠簸着,用力抱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,她不停笑,笑得咯咯响、笑得岔气。

她的笑娱乐了他的心,心理影响生理,这场体能竞赛,他注定要赢。

很厉害呦,他背了个她还能跑得比青春期的孩子还快,伏在他背上,她听见阿乐的吼叫声渐渐远了。

她还以为中年男子远远抛下青春期猴子,却不知道是他使诈,跑着跑着拐进小巷子,三钻两钻,钻进没人的空屋里,阿乐老早超过他们了,没发现他们躲着,还拚命往前追。

章赫之很神气的想,知道了吧,老男人不只体力不逊于青春期小男生,连头脑都要比小公鸡高明几分。

商天雨在他背上听着他的喘息,闻着不知道打哪里飘来的香味。

她认得,那是夜来香,夜里才会散发香甜的花朵,甜香和他的体香,诱发了她的任性,她在他背上,吻了他的脸颊。

他定格,傻傻地回味颊边温暖,浮起一抹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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